歐盟海關改革 2026
取消 €150 低申報免稅額|新設每項 €3 固定關稅|強制商品識別碼(PID)
生效日期: 2026 年 7 月 1 日
確認機構: 歐盟理事會(最終立法批准:2026 年 2 月 11 日)
執行摘要
歐盟將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廢除長期以來對所有非歐盟國家進口貨物適用的 €150 海關關稅豁免(即最低徵稅限額)。自此規定設立以來,這將是首次對所有進入歐盟的包裹——不論價值高低——一律徵收關稅。作為過渡措施,在歐盟海關數據中心於 2028 年啟用前,每份申報項目(≤€150 的低價值 B2C 貨物)將暫時徵收 €3 固定關稅。另外,強制性的商品識別碼(PID)要求將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在項目層級生效。
這是數十年來歐盟海關最重大的變革之一,影響所有處理跨境 B2C 包裹進入歐盟的發貨人、承運商、平台及物流服務商。
第一部分:變更內容
1.1 舊規定(2026 年 7 月 1 日前)
根據「最低徵稅限額」豁免,從非歐盟國家進入歐盟、內在價值不超過 €150 的包裹可免繳關稅。增值稅(VAT)仍須繳納(2021 年起透過 IOSS 徵收),但不收取任何關稅。
此豁免造成不公平競爭:低價值電商包裹(絕大多數來自中國、美國及其他非歐盟地區)免稅進口,而傳統零售商的批量進口則一直須繳稅。
1.2 新規定(2026 年 7 月 1 日起)
€150 關稅豁免將永久取消。
對於價值 ≤€150 的 B2C 貨物:
- 每個申報項目(每個獨特稅則編號 / HS 編碼與製造產地組合)徵收 €3 固定關稅
- 適用於透過 IOSS 已登記賣家銷售的貨物,以及使用簡化 H7 申報的郵政貨件
- 增值稅繼續單獨徵收——€3 關稅是增值稅之外的額外費用,並非替代
對於 B2B 貨物(收件方為已登記增值稅的企業):
- 適用標準從價稅率(依申報價值的百分比)——不適用 €3 固定稅率
- 符合條件者可繼續享有自由貿易協定(FTA)優惠
對於超過 €150 的貨物(B2C 及 B2B):
- 原本不在最低徵稅限額豁免範圍內,因此核心變更不適用
- 繼續適用標準歐盟關稅稅率(從價稅)、ICS2 預抵達申報及完整清關——海關關稅處理方式無結構性改變
- 但更廣泛的數據改革(ICS2、PID、EORI 要求)統一適用於所有貨物
1.3 分階段時間表
| 日期 | 變更內容 |
|---|---|
| 2026 年 1 月 | 義大利(每件 €2)及羅馬尼亞(每件約 €5)國家處理費啟動 |
| 2026 年 7 月 1 日 | 取消 €150 關稅豁免;符合條件的 B2C 貨物開始適用 €3/項固定關稅 |
| 2026 年 7 月 1 日 | 商品識別碼(PID)自此日起建議自願提供 |
| 2026 年 11 月 1 日 | PID 成為強制要求——未提供 PID 的貨物將面臨清關失敗風險 |
| 約 2026 年 11 月 | 歐盟範圍內的處理費(每件約 €2)預計推出——尚未成為最終法律 |
| 2028 年 7 月 1 日 | 歐盟海關數據中心啟用;正常關稅稅率取代 €3 臨時固定關稅 |
第二部分:€3 關稅的計算方式
核心規則:稅則項目數量 × €3 = 應繳關稅總額
計算公式非常簡單:B2C 關稅總額 = 稅則項目數量 × €3
一個稅則項目是 HS 編碼與原產國的唯一組合。以下兩個因素各自獨立產生新的稅則項目:
- 相同產地,不同 HS 編碼 → 新稅則項目
- 相同 HS 編碼,不同產地 → 新稅則項目
- 相同 HS 編碼且相同產地 → 合併為一個稅則項目,不論數量多少
四種情境說明:
| 提單編號 | 商品 | 產地 | HS 編碼 | 稅則項目 | 計算 | 應繳關稅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WB#1 | 1 件商品 | 單一產地 | 單一 HS 編碼 | 1 | €3 × 1 | €3 |
| AWB#2 | 2 件商品 | 相同產地 | 相同 HS 編碼 | 1 | €3 × 1 | €3 |
| AWB#3 | 2 件商品 | 相同產地 | 不同 HS 編碼 | 2 | €3 × 2 | €6 |
| AWB#4 | 2 件商品 | 不同產地 | 相同 HS 編碼 | 2 | €3 × 2 | €6 |
💡 重要啟示(AWB#2 vs AWB#3/4): 數量不影響結果——2 件相同 HS 編碼及產地的商品合併為 1 個稅則項目(共 €3)。但一旦 HS 編碼或原產國不同,就會產生新的稅則項目,並新增 €3 費用。
實例:混合貨物
貨物內容:5 件棉質 T 恤(HS 621142,美國產)+ 2 件人造纖維 T 恤(HS 621143,美國產)+ 3 件棉質 T 恤(HS 621142,中國產)
| 稅則項目 | HS 編碼 | 產地 | 商品 | 關稅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621142 | 美國 | 5 件棉質 T 恤 | €3.00 |
| 2 | 621143 | 美國 | 2 件合成纖維 T 恤 | €3.00 |
| 3 | 621142 | 中國 | 3 件棉質 T 恤 | €3.00 |
| 合計 | €9.00 |
注意:項目 1 和 3 的 HS 編碼相同但產地不同——不可合併,各自須繳 €3。若特定產地適用自由貿易協定,該稅則項目的關稅可能減免至 €0。
實例:B2B 貨物(超過或低於 €150)
貨物內容:10 件棉質 T 恤,申報價值 €80,寄往德國已登記增值稅的零售商。
| 項目 | 詳情 |
|---|---|
| 收件方類型 | B2B(已登記增值稅) |
| 適用稅率 | HS 621142 的歐盟標準關稅(12% 從價稅) |
| 關稅 | €80 × 12% = €9.60 |
| 是否適用 €3 固定稅率 | ❌ 否——B2B 一律使用標準從價關稅 |
第三部分:商品識別碼(PID)要求
什麼是 PID?
對於所有 B2C 低價值貨物(≤€150),發貨人必須在商業發票的項目層級提供商品識別碼(PID)。共有三種類型:
| 編號 | 識別碼類型 | 說明 | 是否強制?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商家商品識別碼 | 賣家自訂的內部代碼——通常是網路賣家或市場平台指定的 SKU、項目編碼或商品代碼 | ✅ 始終強制 |
| 2 | 非標準製造商商品識別碼 | 製造商自訂的型號、零件編號或參考代碼 | ✅ 始終強制 |
| 3 | 標準化製造商商品識別碼 | 由 GS1 發行的全球通用條碼:GTIN、EAN 或 UPC | ⚠️ 僅在存在時才強制 |
每個項目至少須提供 2 個識別碼(商家識別碼+非標準製造商識別碼為必填)。
商業發票上的 PID 範例:
| 項目 | 說明 | HS 編碼 | 產地 | 商家商品識別碼 | 非標準製造商識別碼 | 標準製造商識別碼(GTIN/EAN) | 數量 | 單價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女式棉質 T 恤(海軍藍,L 碼) | 621142 | 美國 | SKU-WCOT-NVY-L | MFR-CT-2024-001 | GTIN 00000006 | 1 | €5.00 |
| 2 | 女式棉質 T 恤(白色,M 碼) | 621142 | 日本 | SKU-WCOT-WHT-M | MFR-CT-2024-002 | EAN 1200000008 | 1 | €5.00 |
| 3 | 女式人造纖維 T 恤(紅色,S 碼) | 621143 | 美國 | SKU-WMMT-RED-S | MFR-MMT-2024-001 | 無(不適用) | 1 | €5.00 |
💡 說明: 商家商品識別碼 = 您的 SKU(自訂)。非標準製造商識別碼 = 製造商自訂的參考碼。標準化識別碼 = 僅在條碼/GTIN 已存在時才需填寫——若無則留空或填「無」。
PID 時間表:
- 2026 年 6 月 15 日: FedEx 強烈建議自此日起添加 PID,以確保 7 月 1 日或之後抵達的貨物順利清關
- 2026 年 7 月 1 日: PID 自願提供但建議使用
- 2026 年 11 月 1 日: PID 成為強制要求——未提供 PID 的貨物將面臨清關失敗風險
第四部分:哪些快遞公司/承運商需遵循此規定
所有處理非歐盟國家 B2C 跨境進口入歐盟的承運商和郵政運營商均受這些要求約束。此義務是歐盟法律的規定,並非承運商的自選政策。
已確認的承運商指引:
| 承運商 | 是否已發布指引 | PID 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FedEx | 是——設有專門的歐盟海關改革頁面 |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強制;建議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起使用 |
| UPS | 是——發布官方歐盟海關變更指南 | 所有 B2C 貨物強制執行 |
| DHL | 是——透過社群媒體及承運商指引公告 |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適用 |
| Spaceship Air | 待公布 | 待公布 |
| 郵政運營商(香港郵政、英國皇家郵政、北歐郵政等) | 受相同歐盟法律約束 | 在歐盟 H7 申報框架下強制執行 |
💡 注意: 從歐盟境內倉庫(如德國或法國的第三方物流)履行歐盟訂單的賣家不受影響——這些屬於歐盟境內貨物,無需繳納進口關稅。
IOSS 與非 IOSS 通道:
| 比較項目 | IOSS 通道 | 非 IOSS 通道 |
|---|---|---|
| 增值稅徵收 | 結帳時(預付) | 在目的地由承運商/報關行代收 |
| €3 固定關稅 | 適用 | 改用標準關稅稅率 |
| 清關速度 | 快速——使用 H7 簡化申報 | 較慢——在目的地國進行完整申報 |
| 承運商手續費 | 較低 | 較高(可能有額外經紀/行政費用) |
| 客戶體驗 | 順暢——送達時無意外費用 | 有被拒收 / 貨到付款的風險 |
| 建議 | ✅ 強烈建議 B2C 使用,或選擇使用第三方 IOSS 的 Spaceship Air DDP 服務 | ⚠️ 盡量避免 |
第五部分:各國附加處理費(疊加在歐盟關稅之上)
各歐盟成員國已在歐盟統一 €3 關稅之外,另行引入或提議徵收各自的附加處理費:
| 國家 | 費用 | 狀態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
| 義大利 | 每件 €2 | ✅ 已生效(2026 年 1 月) | 按貨件計算,非按商品 |
| 羅馬尼亞 | 每件約 €5(25 RON) | ✅ 已生效(2026 年 1 月) | 按包裹計算;退貨不退費 |
| 法國 | 每個稅則編碼 €2「小包裹稅」 | ✅ 已生效(2026 年 3 月 1 日起) | 適用於 H7 申報 |
| 荷蘭 | 提議中 | ❌ 暫停 | — |
| 比利時 | 提議中 | ❌ 已撤回 | — |
| 歐盟統一處理費 | 每件約 €2(參考值) | ⏳ 預計約 2026 年 11 月 | 尚未最終確定——視為暫定值 |
💡 發貨人必須計算各國費用疊加情況。2026 年 7 月起,寄往羅馬尼亞的貨物可能面臨:€3 關稅 + 約 €5 國家費用 = 每件 €8 以上,增值稅另計。
第六部分:對客戶損益的影響
6.1 到岸成本增加
新規定直接增加了每件來自歐盟以外地區的 B2C 貨物的到岸成本。以下是對典型低價值 B2C 訂單損益影響的計算範例:
情境:賣家將一件 €20 的時裝商品寄往德國消費者
| 成本項目 | 2026 年 7 月 1 日前 | 2026 年 7 月 1 日後 |
|---|---|---|
| 商品申報價值 | €20.00 | €20.00 |
| 歐盟關稅 | €0.00(最低徵稅豁免) | €3.00(1 個 HS 編碼) |
| 增值稅(德國 19%) | €3.80 | €3.80 |
| 歐盟處理費(約 2026 年 11 月起) | €0.00 | 約 €2.00(待定) |
| 關稅及稅費合計 | €3.80 | €8.80 |
| 有效關稅負擔增加 | — | +€5.00 / +132% |
| 快遞稅務處理費 | 因承運商而異 | 因承運商而異 |
對於 €10 的商品(常見於時尚配件、手機殼等):
- €3 關稅 = 增值稅和運費之外 30% 的成本附加
- 這從根本上改變了低價值跨境電商的單位經濟學
利潤侵蝕情境:
| 平均訂單價值 | €3 關稅佔比 | 對薄利潤賣家的影響 |
|---|---|---|
| €10 | 30% | 嚴重——可能使產品失去可行性 |
| €20 | 15% | 顯著——需調整定價或壓縮利潤 |
| €50 | 6% | 尚可承受——可自行吸收或轉嫁給客戶 |
| €100–€149 | 2–3% | 影響微小——干擾較低 |
退貨:隱性成本
在舊的最低徵稅限額制度下,退回的低價值商品若未售出,可免稅重新進入歐盟。新規定下:
- 退貨不自動退還關稅
- 高退貨率類別(時裝:20–40%)的賣家將面臨大量無法追回的關稅成本
- 對於 DAP(目的地交貨)模式賣家,這是直接的利潤損失
DDP vs. DAP 模式影響:
| 模式 | 影響 |
|---|---|
| DDP(賣家承擔所有關稅) | 賣家每件吸收 €3 以上費用;需調整定價或壓縮利潤。客戶體驗較佳。 |
| DAP(由客戶在收貨時付款) | 有被拒收風險——客戶可能不預期有意外費用。退貨率更高。承運商扣押費用適用。 |
損益緩解策略
短期措施(2026 年 7 月 1 日前):
- 登記 IOSS 以確保快速清關,並使用 €3 固定稅率(而非從價稅率)
- 更新結帳流程,在購買時向消費者收取 €3 關稅——不要讓承運商在送達時代收
- 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前,在商品目錄和商業發票模板中準備好 PID 欄位(SKU、製造商識別碼、GTIN(如有))
- 更新所有產品的 HS 編碼對應——準確的分類直接決定每件包裹的 €3 費用數量
中期措施(2026–2028 年):
- 評估在荷蘭、德國、波蘭設立歐盟履約中心,將跨境貨物轉換為歐盟境內貨物——完全免除進口關稅
- 調整低價值 SKU 的定價以反映新的到岸成本,或停止銷售不具盈利能力的歐盟 SKU
- 建立各國到岸成本計算工具,納入各國處理費(法國、義大利、羅馬尼亞)
- 持續追蹤歐盟統一處理費(約 €2)的最終確認情況——提前納入定價模型作為緩衝
長期措施(2028 年後):
- 臨時 €3 固定稅率將被正常歐盟關稅稅率取代(0%、5%、8%、12%、17% 等稅率級距)
第七部分:超過 €150 貨物的變更
超過 €150 的貨物原本不在最低徵稅限額豁免範圍內,因此 2026 年 7 月的變更不會改變其基本的海關關稅處理方式。但以下幾個改革要素確實適用:
| 項目 | 對 >€150 貨物的影響 |
|---|---|
| 海關關稅 | 無變化——繼續適用標準從價稅率 |
| 自由貿易協定優惠 | 符合條件者繼續適用 |
| IOSS | IOSS 不適用於超過 €150 的貨物 |
| ICS2 預抵達數據 | 適用於所有貨物,不論價值——強制執行 |
| PID(商品識別碼) | 不需要——PID 義務僅針對 ≤€150 的 B2C 貨物 |
| B2B 身份識別 | 仍需 EORI 號碼;B2B 與 B2C 標識影響關稅計算 |
| 歐盟海關數據中心(2028 年) | 最終將涵蓋所有貨物——數據驅動方法取代基於申報的系統 |
💡 重要結論: 主要發貨高價值商品(>€150)的賣家基本上不受 2026 年 7 月變更的影響,但應為更廣泛的 2028 年數據驅動海關改革做好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