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進/出口報關單教學

香港進出口報關聲明指引

法律要求進出口報關

根據《進出口(登記)規例》(香港法例第60E章),任何人進口或出口/再出口任何非豁免貨品,都必須在進口或出口貨品後的14天內,向海關關稅署長提交準確和完整的進出口報關聲明。任何人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內提交所需報關聲明,或明知或羅怠地提交任何在要項上不準確的報關聲明,均可能會被檢控。香港政府統計處獲海關關稅署長授權,根據《進出口條例》第4條執行與進出口報關有關的職責。

誰需要報關

任何人進出口任何非豁免貨品,包括網上從海外購買或銷售,都必須提交報關聲明。

報關方式

進出口報關聲明應通過以下方式電子提交:

(i) 由政府委任的三家服務供應商提供的電子直接報關服務:

標奧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(Brio)
查詢熱線: 2111 1611
網址: www.brio.com.hk

環球貿易通有限公司 (Ge-TS)
查詢熱線: 8201 0082
網址: www.ge-ts.com.hk

貿易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(Tradelink)
查詢熱線: 2917 8888
網址: www.tradelink.com.hk

(ii) 由服務供應商提供的紙張到電子報關轉換服務。

客戶需填寫指定紙張授權表格,由服務代理將紙張信息轉換為電子信息傳送至服務供應商。不同服務代理的處理時間和收費或有差異。 在此查看服務代理選擇。

對政府查詢的回應

如收到政府的報關通知,表示未能提交進出口報關聲明,客戶必須及時響應。無論是否已提交相關進出口報告,都需要儘快回復這些通知,可通過電郵、傳真、郵寄或政府表格平台回復。

進出口報關聲明的用途

進出口報關聲明對統計香港貿易數據非常重要,為評估香港的貿易狀況和制定經濟政策提供關鍵信息。